一、危险药品购入后,验收必须有3人参加,查验数量,查看封口,有无残损破漏等,合格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。
二、各种危险药品必须由专人保管。剧毒化学药品要设置专柜,并由专人管理。
三、危险药品的领用除领用人签字外,还需经教研室主任、系主任签字。
四、对危险药品的使用应予严格控制和监督,对其领、用、剩、废、耗的数量详细记录,剩余药品及时退库,并办理退库手续。
五、领用危险药品确有剩余不退回库房者,如遇失盗等而引起的一切后果,由领用人及所属教研室责任人负责。
六、危险药品的空容器、废液等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,严禁随意抛弃。